17明道大学学士班毕业生离校手续单

  • 2017-05-15
备注:
毕业生请至以上各单位缴还借用物品、器材或缴清欠费等手续,始能据以领取学位证书。
各单位及学系如需学生补办其他手续时,请直接向毕业生说明,待办妥后再核章于离校手续单上。
本学期毕业生离校手续于106/5/31开始办理,106/6/2中午12:00前办妥离校手续后,学位证书106/6/3向班级导师领取。逾期者请至教务处。学位证书领取若采邮寄方式请加填邮寄切结书并附上限时挂号A4回邮信封(请贴足邮票37元)。
学位证书委讬他人领取者,请加填学位证书代领委讬书,以上表单可至教务处网页下载填写。本「毕业生离校手续单」完成后,毕业生仍应依规定完成十八周课程始生效,未符合规定者,本单迳予作废。
讯息来源:教务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