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畢業生「明善誠身」楷模選拔開始囉!!【4/18-5/8個人化整合平台投票】
畢業生「明善誠身」楷模獎選拔表揚實施要點(超連結)
五、選拔方式:
(一)選拔辦理
1、大學部:將符合候選資格學生名單公佈於網路,提供各學系師長及該班同學票選,
依各班可推薦人數得票數較高者當選。
(二)選拔推薦人數
班級人數在20人(含)以下限推薦1 人,21至40人可推薦2 人,41人以上者可推薦3人;
若各班未達符合推薦資格人數或無符合推薦資格學生時,則從缺。
(三)遴選資格
1、操行成績前7學期平均84分(含)以上者;提前畢業者,則以就讀學期數(不含當學期)平均取之。
2、在學期間無記申誡(含)以上處分者。
3、大學部學生在學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ㄧ者:
(1)曾擔任班級幹部2學期(含)以上者。
(2)擔任社長或副社長1年(含)以上領有證書者。
(3)擔任志工領有內政部志願服務紀錄冊及參與服務工作達100小時者。
(4)領有明道存摺或各單位認證紀錄累積達100小時者。